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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车第一案再次延期宣判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张舒  时间:2015-12-18

(原标题:“专车第一案”或再延期宣判(图))

专车第一案引起众多媒体关注资料片记者郑涛摄

专车第一案引起众多媒体关注资料片记者郑涛摄



  截至2015年12月17日,原定于12月16日之前作出判决的全国专车第一案仍未宣判。原告律师李文谦与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联系后表示,案件将再次延期宣判,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也随后宣布“因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本案已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限。感谢媒体朋友及社会各界的关注。

  案件回顾:

  2015年1月7日,济南私家车司机陈超因使用滴滴专车软件送客,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元。50天后,陈超对此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开出罚单的济南客管中心被陈超起诉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这起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因此被称为全国“专车第一案”。

  在4月15日的庭审现场,原告陈超认为,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没有行政执法权,在法律上不具备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资格; 在事实认定上,原告认为,仅靠客管中心出具的执法录像,而没有交易记录和票据,不足以成为陈超违法拉客的证据。原告还认为,被告存在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诸多情形。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则认为,原告存在事实上的拉客经营行为,而且车辆和驾驶人都没有取得相应的客运资格证,属于违法营运,对原告提出的处罚主体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均予以辩驳,请求法庭维持原行政处罚。

  当日,针对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举证、质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表示将在庭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定期宣判。

  曾因案情复杂两次延期宣判

  6月17日,本应是该案宣判的最后一天,但该案审判长表示,由于该案案情复杂,以“政策环境尚不成熟”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作了延期审理的申请,表示在2015年9月17日前作出判决。

      9月17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再次表示案件将延期3个月,最晚在12月16日之前作出判决。“延期的原因是案情比较敏感、重大而且复杂。专车案是社会上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法院还需要尽量谨慎一点,调查详细一点,把案件办好。”

       李文谦律师观点:


  此前,专车新规征集意见稿中曾表示将禁止私家车接入专车,对此,原告代理律师李文谦表示,根据目前双方掌握的证据来看,他仍认为宣判结果对原告有利。对于宣判结果的三次延期,他猜测,法院或许是在等待交通部专车新规的出台。

  据业内人士表示,案件单纯从案情来说并不是非常复杂,但是背后涉及的利益博弈却错综复杂。虽然此次诉讼并没有涉及到专车的合法性,但是结果犹如一个风向标,容易被放大解读。

  

       原告律师李文谦

  专打拆迁案的行政诉讼专家

  “专车第一案”原告陈超的律师李文谦,是著名的行政诉讼专家,现就职于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迄今为止,办理了数百起拆迁案件,其中为数不小的案件引起了较高的社会关注度。曾代理济南市孙先生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案件、济南市罗先生等因南水北调工程补偿不到位案件、滨州市宋某等两户房屋拆迁征收案件、德州市孙某等五户拆迁征地案件、聊城市陈某等八户土地征收并房屋拆迁案件、青岛市吴女士所租厂房被拆迁案件等,最为著名的是被最高院评为全国十大征地拆迁案件的廖明耀诉龙南县政府**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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