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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名师第五讲——螳臂当车之业主联盟

来源:蓝秦房产律师团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20

螳臂当车——业主联盟    

       每一年的315总是中国人忧心忡忡却有急于了解内容的日子,社会发展到今天,现在社会看病,买房,上学是每个中国人心中三大要务。房屋已经成为中国消费者投诉金额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商品了。而且,房屋纠纷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每个案件涉及的人数不是一家一户,而是千家万户,有时整个小区几百户业主的权益都会受到伤害。房地产消费者的维权已经从个案上升到了集体维权。在集体维权中,最难的是什么?就是如何把松散的多数人组织起来。现在,很多集团诉讼的原告想当然地认为1+1至少等于2。实践证明,数学的逻辑等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通用。

       在我们接触的很多案件中通常会有几十个,甚至数百个当事人。大家会想当然的认为,几十个人能不厉害吗,实际维权的过程中大家谁也不行动,造成了你等我,我等你,没有人去收集证据,没有去做组织工作的局面。大家不在一个单位,没有一个权威的个人,没有什么强制的量,很容易出现相互观望与等待,出现人人有责、人人不负责的局面,导致集体行动、集体失败的结果。

            曾经有一个案件,总共有300 多人购房,开发商要求业主入住后每人再补交几万元房款。这涉及一个集体行动的问题,大家都愿意有人来组织,但是谁都不愿自己组织。每个人都想维护自身权益,但是没有人愿意当领导者,这样意味着你会很累。而韩女士就是在这样的维权行动中诞生的英雄,她不断把大家组织起来,在消协的配合下,与开发商协商谈判。

        “他们没有进行诉讼,其实诉讼不一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诉讼只是达成目的的工具之一。只要能够达成目的,哪一种成本最低、效益最好,就用哪一种。作为律师并不认为打官司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但事实告诉我们,像韩女士这样无私的人终究是少的。要想成功维权,就不能寄希望于每个小区里出现一个韩女士,而是寄希望于建立一种制度,谁愿意为大家做贡献,谁就值得学习、值得奖励。

       一个社区可能有几千人,要想维权成功,是需要很多人的,至少要有一个坚定的领导者。经过韩女士长达一年半的努力,开发商最后终于同意赔偿。那天大家分别得到了几千到几十万元的赔偿金,当业主把钱领走的时候,她问有没有人为继续维权而捐款,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本来大家约定在成功后,每人拿出总收益的一部分来继续维权,但是没有人来兑现,他们就再没有什么行动了。

       “胜利了都不过如此,更不要说失败了,受益者没有去奖励他们的领导者,没有人在这个时候认识到,没有这个领导者,他们可能根本不能获赔。一定的奖励制度,是推动维权的根本保证。对消费者来说最值得借鉴的地方在于:在维权中应该建立反搭便车机制,只要成功了,就要给维权的代表一定的奖励,如果成功都不奖励的话,谁还会继续去做活雷峰?集团诉讼是指由处于相同情况的、有相同利害关系的人临时组织的集合体作为诉讼主体,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在集团诉讼中不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而且诉讼标的相同或属同一类。

       集团诉讼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第一,由集团诉讼的成员推选代表人。代表人须是集团中的成员。代表人可由他所代表的集团成员推选产生,也可由人民法院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或由有关行政单位负责人作为代表人进行。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集团全体成员发生效力。

       第二,人民法院审理集团诉讼案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发布公告,公告应说明引起损害发生的事件或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通知可能受到损害的人在公告期限内到人民法院登记。这主要是提醒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到法院去登记,以防遗漏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当事人只有在法院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法院登记的,方可成为该诉讼集团成员,如果没有登记,即使是本案利害关系人,应视为对该项诉权的放弃。

       第三,法院的判决不仅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有拘束力,而且对那些没有参加诉讼的集团成员也具有法律效力。

       在集体维权中,方法也非常重要,集体案件一般都有十多名甚至几百名当事人,这么多的人一起行动就有一个缺陷:速度缓慢,就有可能给对方以机会。在某些冲突性活动中,速度就是致胜的最有力武器。为了降低成本,就需要提高行动速度,这样就必须进行精心准备。多年来,一直有外国人嘲笑中国人在利益面前永远是一盘散沙,基于多年的房产诉讼经验,蓝秦律师团相信,在我们建立了有效的防控机制下,中国人的维权也会是铜墙铁壁。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1998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自律师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因办理征地拆迁案件而出名,在“民告官”、土地征收、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重大行政诉讼及民商事案件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以其优秀的执业能力及卓越的执业操守连续四年被评为年度大律师。李律师把“匡扶正义、仗法直言”作为自己的执业理念,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不畏强权,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在办理拆迁征地案件中,承诺只为被拆迁人、被征收人维权。为满足广大被拆迁户、被征收户的维权需求,李文谦律师创办了蓝秦拆迁征地律师团,该团队具有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丰富经验,除了采取各团队采取的主流办案方法(组合诉讼、全方位诉讼)办理各类拆迁征地案件以外,还独创了定位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非诉讼等方法来办理拆迁征地案件。蓝秦律师团成立至今,在全国各地的被征地拆迁客户中创下了良好的口碑,最主要的是在案件实际解决方面(如胜诉率、实际获取合理利益方面等)有着较好的业绩,就办案效果来说,据不完全统计,均高于其他同类型的拆迁征地律师团队。李文谦律师基于个人精通的法律知识与办案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善于根据各户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法律解决方案,从根本上着手解决问题,追求实际的办案效果。李文谦律办理案件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自执业以来,共代理征地拆迁案件近六百余件(其中较多的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其它各类案件近三百件,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李文谦律师承办过多起重大、疑难、典型案件,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包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广东电视台、湖北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网易,中国法院网,《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法制周刊》、《南方都市报》、《法制晚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齐鲁晚报》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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