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125-1089

文章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次性住房补贴款?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06

    摘要:一次性住房补贴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这要看该补贴款是不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甲乙于1997年结婚,1999年乙的单位给予乙一次性住房补贴2万元。

  2010年甲乙离婚,甲问:2万元住房补贴是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属于。甲乙婚姻存续期间实际获得的或者应当获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款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五)项所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也作出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