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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如何办理房产过户(北京地区)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10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夫妻双方身份证;

  b.房产证;

  c.结婚证原件;

  d.属于城六区央产房改房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城六区之外的不用提交上述通知单。

  e.到场需填写共有协议或产权变更协议

  3.所需时间:

  北京部分城区上午办理,下午即可出本,具体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4.所需费用:

  税费:全免。

  房屋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本,加一本多10元。非住宅55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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