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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表现在哪些方面?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14

  核心内容:在购买新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时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开发商违约表现在哪些方面呢?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1、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两证

  按照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交房的日期是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日期为准。也就是说,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不是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房不成的,就应视为逾期。

  2、规划、设计擅自变更

  实际交付中,变更规划、更改住宅公用部位设施、公共停车位被无端占用等等。

  3、单方解除合同

  若是开发商单方解除合同,会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开发商交付违约金;作为购房者来说,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本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履约,那么责任应该由购房者自己来承担,而非开发商。

  当然,如果购房者认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也可以同开发商进行协商,或者通过其他的办法来减少这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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