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125-1089

文章

征地补偿分配与户口有关系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06

  现如今,我国的城镇建设的进程正在不断加快着,因此,很多地方的土地也会依法被征收,在征收的过程当中,就必然会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然而每家每户的人口并不平均,那么有人又会有疑问了,征地补偿分配与户口有什么关系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征地补偿分配与户口有什么关系

  有户口就有承包权,但是因为是家庭承包,因此政府给钱是按照家庭给,分配是家庭内部的事,政府不干涉不支持。所以说,征地补偿分配与户口是没有必然的关系的。

  二、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土地补偿费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民,为此,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省、市、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

  三、 征地的法律依据

  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须知第5条规定“承包土地的农户要服从农田基本建设。服从国家建设用地要并依法取得合理补偿。”因而农村征地具有法律依据,合法征地理应受到保护。

  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通过以上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征地补偿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征地补偿分配与户口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征地补偿的分发标准是以家庭为标准的,并不是按照户口来的,不过征地补偿下发以后,家庭内部可以进行相应的分配。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大家可以参考上文,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