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125-1089

文章

结婚后1个月离婚房子如何处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29

  当今社会,房子往往被视作结婚的硬性条件。然而有一些年轻夫妻早早地登入婚姻的殿堂,却无法适应婚后生活,唯有离婚。但是离婚后结婚时的房子又成了问题。那么结婚后1个月离婚房子如何处理?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结婚后1个月离婚房子如何处理

  1、双方登记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作为居住使用。

  这种情形下,不管房产证上产权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

  2、双方登记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这种情形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双方登记结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形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离婚时,该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4、双方登记结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属于该方父母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至于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5、双方为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购买房产,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形下,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割。

  6、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结婚后,夫妻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形下,夫妻双方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了房产归属,我国婚姻法保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约定的从约定”,因此,可以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参与分割。

  婚前一方买房的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购房者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结婚后1个月离婚房子吗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婚前的房产所有权在婚后1个月依旧属于一方财产,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有结婚满八年以上才为公共财产。以上即为结婚后1个月离婚房子吗的处理方法。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