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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证写两人名字可以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30

  现在有很多年轻男女通过自己的努力给自己买一套房子,很多时候在买完房子后就没有多余的资金去筹办婚礼的事情,所以会选择把婚事往后延。男女双方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买房并想在房产证写两人名字,这样可以吗?下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证上加名字的相关消息。

  在男方和女方还没有结婚只是男女朋友情况下可以在房产证上协商两个人的名字。不过两人得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协议份额公证手续,明确你俩在该房产的权益份额,有了那个公证书,才能签署你俩名字购房合同。以后办理下来房产证才会是你俩名字,以后不管是婚前婚后,亦或是分手,你俩都是这房子共有人。

  以下几种情况也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第一种情况:房屋有贷款尚未还清

  如果房产有贷款,则不管是加配偶或是子女的名字,都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

  所以,如果房屋有贷款要增加名字或去除名字,则必须先还清贷款。

  第二种情况: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

  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即可。

  所需全部费用: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100元(配图费20元 登记费80元)。非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570元(配图费20元 登记费550元)。

  当然,还有去掉配偶名字的情况。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可以添加对方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在婚姻发生变化(如离婚)产生离婚析产时,可以将房产变更到其中一人名下,需缴纳住宅登记费80元每套,配图费20元每套。

  第三种情况: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子女的名字

  很多市民认为,父母房屋加子女名字是天经地义,也是很简单的事,更不应该需要费用。但从物权来讲,现产权人是甲一人,即房屋的百分之百产权属于甲,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也即意味着房屋的产权从原属甲一人的变化为属甲乙二人共有。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相应的所谓加名手续时,会按照产权转移的方式来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在房产证上添第二人名字,被添加人不管是子女还是父母(配偶属特殊情况)、或是陌生人,原理都是一样的,都是将原属于一个人百分之百的房屋产权,转移其中的部分产权(具体比例双方可约定)给第二人。

  婚前买房在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是可以的,但是还需要提供一份在公证处公证双方房产份额的公证书,这种情况下多加一个人名字是不需要费用的。在房产证已经办理好的情况下想要在加上一个人的名字是需要办理费用的,宅在房产证加名字的费用是100元,非住宅房产证加名字的费用是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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