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125-1089

文章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12

  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房产作为婚姻关系中一大重要的资产要素,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房产如何分配便成为一大难题。众所周知,婚前买房房产归一方独有,婚后买房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婚前或婚后买的房,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配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房产升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其是属于自然增值还是投资收益。如果是自然增值,这是个人财产,如果是投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何分配: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的,首先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则首先由二人对房产归属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法院首先考虑将房产判给首付款支付人,对于还款部分,法院不会仅仅判决将还款一半返还给另一方,还要考虑房产增值,由获得房产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怎么补偿呢?有没有具体的计算公式?

  没有具体的公式,因为每个案件情况都是不同的。

  首付款支付比例、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还款数额、还款中本金所占比例等,这些因素在每个案件均不同。

  如果确定一个固定的公式,必然导致实际分割中对一方不公平的结果。

  综上所述,对于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除了法律的明文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其他因素对离婚房产的分配及增值部分分配有着不同的影响力。作为当事人,要正确解读相关法律,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并充分论述,详细阐述相关的信息,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