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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我们可以正当防卫吗?——云南姑娘持刀反杀持刀砸门男案的思考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2-22

正当防卫是一个义正言辞的字眼,而相对的正当范围的认定也是相当严格的,尽管有官媒“从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看,应当优先保护防卫者”“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等政策上的指引,但是正当防卫的认定依旧是严格的,而关于征地拆迁中的正当防卫,可以告诉大家正当防卫是可以的存在的,那么下面我们就针对“云南姑娘持刀反杀持刀砸门男案”来分析一下正当防卫的行使。

一、案件简述

1、砸门男(一米九,嗯,一拳的力量都不容小觑……)先是与云南姑娘(以下简称姑娘)在路上因为砸门男醉酒拦车而发生肢体冲突;

2、后来砸门男在亲友陪同下去姑娘家上门道歉,但砸门男认为自己被打伤,要求对方“给个说法”,双方再次发生口角,随后砸门男再次被亲友劝走;

3、次日(29日)凌晨1点左右,砸门男持菜刀到姑娘家门前,用菜刀狂砸(砍?)门(铁门),随后菜刀被亲友夺下,并一直劝阻砸门男,姑娘听到砸门声后,从厨房拿了削皮刀、水果刀双刀出门,砸门男此时刀已被抢走,遂率先朝姑娘腹部踢了一脚,姑娘奋起反击,随之双方再次起了肢体冲突,姑娘先是持削皮刀不敌,然后又换了长一点的水果刀反手握刀,随后砸门男受伤逃跑,不久倒地不起,救治无效身亡。

 

二、姑娘算正当防卫吗?算。

 

    首先肯定是正当防卫的,半夜持刀砸门,虽然被抢走,但砸门是对门(财产)的损害,开门后踢姑娘,这是对人的身体的伤害,姑娘反击肯定是正当防卫无疑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三、姑娘算防卫过当吗?纸上谈兵算!

首先我们来看看为什么纸上谈兵的情况下姑娘是防卫过当(笔者开始抱着这样想法,惭愧)。砸门男用刀砸铁门?怎么砸的开?刀砸门的声音肯定清楚无比,姑娘肯定听得出来对方持有铁器砸门,这时候姑娘理应报警等警察来处置,而不是持双刀出门,姑娘持刀出门明显是想为了泄愤而火拼(故意伤害,互相伤害),哪怕有正当防卫的意思,但加上事后对方刀被抢走,砸门男死亡的结果,姑娘百分百是防卫过当。

 

四、姑娘算防卫过当吗?结合实际不算!

 

纸上谈兵很容易,我们心平气和地喝着咖啡、吃着大蒜,指点江山,但是正当防卫本身的认定很严格的,“代入感”就是重要一点,不能把我们气定神闲的状态强加给当事人。

1.砸门男砸门,姑娘听出来是铁器——但听得出是刀吗?万一是铁锤岂不是闯进来了?

2.门外因砸门而被惊醒的左邻右舍嘈嘈杂杂——姑娘是选择等对方砸门进来行凶让自己和家人面对一个一米九的持有铁器的砸门男,还是出门在群众的面前理论,并且持刀自卫?显而易见,是后者。

3.砸门男菜刀被夺走,姑娘双刀,反手握水果刀——半夜一点,黑灯瞎火,怎么看得到刀被抢?只知道对方持有铁器,看不清铁器(刀)被夺走,而此时砸门男飞起一脚踹了姑娘柔软的腹部,肯定是疼痛万分,知道对方携带铁器前提下,万一下一秒对方落脚后抡起铁器伤害自己怎么办?打斗过程先是用削皮刀(刀?)不敌,情况紧迫,换上水果刀自卫,是正当的,不应该认定为防卫过当,随后砸门男逃跑,姑娘也是回到家中没有追赶,证明姑娘是为了保卫自己和家人,而非斗气伤人。

 

五、结合法律看结果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结合上面分析和该条的这后半段,姑娘显然不构成防卫过当,而应当是正当防卫。

 

六、征地拆迁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纸上谈兵

 

关于必要限度,在这里给大家举两个例子:1、小明把小东的珍爱玩具丢在地上,准备一脚踩碎,小东用铁锤击杀了小明;2、小明开着铲车要把小东的平方铲倒,小东拿着RPG对着铲车一顿狂轰……

不用多说,大家都可以发现上述两个例子里小东都属于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不能因为别人对你的玩具施加损害就杀人,同样道理别人对于你的房子进行暴力拆除,暴力是针对房子,我们不可以因此杀人。因为如果对方损害财物,刑法上有故意毁坏财物罪制裁他,通过民事赔偿我们可以将损失补偿回来,但如果对拆迁的人施加暴力的话,就属于超过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这样的话自己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七、征地拆迁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结合实际

 

如果对方用武器暴力砸门、持有凶器威胁,使普通人在此种情况下会感受自己人身受到极大威胁,那么此时正当防卫是合法而且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

 

八、建议

但是我们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往往会雇一些社会上的黑恶势力人员来强行拆迁,他们的目的往往就是拆了房子拿了钱,对于被征收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他们的目的。但在实践中,很多时候被征收人因为房子被强拆情绪激动,与之发生矛盾,此时被施加暴力也是时有发生的,如果对方持有凶器行凶乃至杀人行为,那么此种情况下我们是完全可以正当防卫的,哪怕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我们的防卫行为也不是防卫过当,是合法的。

可是虽然此时正当防卫是合法的,但对方往往是黑恶分子或者“不明人士”,敌人在暗我在明,这种情况下作为被征收人的普通老百姓,日子也是很难熬的,担心对方伺机报复而整日提心吊胆,也就是说,尽管我们此时正当防卫是完全合法行为,但是这种情况下无论正当防卫成功与否,受风险的、受伤害的都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正当防卫是合法的,但这种方式真的不是我们作为老百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1、如果是当面直接的强拆,被拆迁人首先应该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切记不要以暴制暴或者直接抵抗,以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至于警方出警与否都可作为后期维权的一个切入点。当然,被拆迁人得保存好相关证据记录,比如电话录音、强拆行为的拍照和录像等。

2、如果在被强拆的时候,面对此时的交流是着重考察拆迁主体的合法性和拆迁行为的是否合法。另外留意录音证据,为后期维权留下线索和证据。此时不要试图激怒对方,虽然对方被激怒而行凶,我们可以行使自己的“无限防卫权”(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强拆的黑恶势力往往人多势众,我们很难通过身体搏斗来抗争,而且一旦对方被激怒,对我们进行搜身等手段,使我们无法取证,这更是一个大的问题。

3、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要努力暗中搜集证据,证明拆迁是行政主体指导实施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责任的承担主体,进而达到保障拆迁补偿利益的目的。不然时候那些黑恶分子作鸟兽散,责任主体找不到的话维权是很艰难的。

4、说了这么多常态,但如果对方真的要来伤害我们的人身安全,那么我们再看案例,其中的砸门男本身还有一些行为,但属于姑娘那边委托的律师所言,并没有加入分析,但是对于我们被拆迁户而言可以作为参考,即砸门男不止砸门,还试图攀爬姑娘的院落,因为半夜黑天,姑娘可能也不知道对方攀爬,和姑娘持刀出门主观心理上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对方持凶器上门,那么建议大家要及时防卫,选取一些长杆类的物品尽量保持距离,将防身的短武器备好以防万一,不要主动出手,在保持安全距离对峙的情况下让家人报警,等警察来处理,并且全程暗中录音录像,哪怕当地存在保护伞情况不出警,时候我们都可以通过诉讼来对他们追责。

 

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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